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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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友资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
桂金监贰函〔2022〕124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08-18

南宁市友资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友资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请示》(友资司报〔2022〕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请做好以下变更工作:

一、明确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减资完成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至8250万元,其中,广西智远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减资1750万元。减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广西利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8250万元,占比100%。

二、及时修改公司章程。你公司要做好就此次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工作。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完成减资工作后,你公司须凭减资完成报告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特此批复。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