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和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变更的请示》(桂和田司〔2026〕00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许诚变更为谢泽欣。
三、请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