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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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南宁市嘉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备案的函(桂金管函〔2026〕211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作者:
时间:2026-07-10

南宁市嘉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你公司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营业地址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2号楼十九层1906号办公室”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6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2号楼十八层1822号办公室”。

二、请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