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融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变更。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由邓露晶变更为陈强。
二、请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