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鸿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贵港市鸿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变更、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鸿泰司报〔2026〕0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章程,对你公司董事变更事项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陆丽霞变更为凌享;同意你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章程中涉及“执行董事”修改为“董事”。
二、备案事项。董事由陆丽霞变更为凌享。
请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行业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