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请示》(北港小贷报〔2025〕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备案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清扬变更为徐欢。
二、备案事项。你公司董事由李清扬变更为徐欢,经理由钟巧变更为徐欢。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