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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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南宁市安地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备案的函(桂金管函〔2025〕275号)
来源: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5-12-29

南宁市安地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安地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予以备案的请示》收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规定,你公司住所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营业地址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399号南宁龙光国际大厦1号楼42层4203单元”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2号楼四十四层4408号办公”。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