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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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北海市和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桂金管复〔2025〕 67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作者:
时间:2025-09-29

北海市和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北海市和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和安小贷司报〔2025〕4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减少至4000万元,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减资后股权结构为:北海和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80万元,持股52%;北海强盛集团工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920万元,持股48%。

二、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减资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完成减资工作后,凭减资完成情况报告到我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行业监管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