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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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南宁市长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备案的函(桂金管函〔2025〕219号)
来源: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5-08-12

南宁市长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长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南长泽司报〔2025〕02号)收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规定,你公司住所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博艺路43号沁园小区3栋1503号”变更为“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51-1号埌东村九组5栋1号1楼”。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