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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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金融行业迎来“强监管”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大连市地方金融协会、金融租赁头条
作者:
时间:2025-06-17

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通知指出有关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予以持续关注,并将之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清单中有两处提及地方金融组织,具体如下:

一是在“禁止准入类”中第4项提到:“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指出: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资产管理”“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在“许可准入类”中第57项中提到:“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金融机构”。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批”;该事项的中央主管部门为:金融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