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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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南宁市支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的批复(桂金管函〔2025〕41号)
来源: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5-06-12

南宁市支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南宁市支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章程变更事项的请示》(支点报字〔2025〕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明确股权结构。庞建东将持有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郑峰。本次股权变更后,广西三月花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有公司40%的股权;广西三月花商贸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有公司20%的股权;广西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有公司20%的股权;郑良标出资50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权;郑峰出资50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权。

二、修改公司章程。依据股权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变更市场监管登记。自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更新监管信息系统。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股权结构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