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贺州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监事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贺城投贷报〔2025〕5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你公司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营业地址变更。由“贺州市城东新区贺州市人才公寓门面一层22号”变更为“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83号综合楼第四层”。
二、监事变更。由周密变更为朱璐璐。
三、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四、自市场监管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