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铠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河池市铠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住所变更事项予以备案的请示》(铠丰司报〔2025〕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文安路阳光嘉苑A栋601号”变更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5号第五层5-1-2号”。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