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财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经营住所变更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备案材料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司营业地址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1栋十七层1713号办公”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2栋一层111号商铺”。
二、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