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住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变更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南安信小贷司报〔2024〕03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住所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予以备案。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批事项。同意免去韦静萱法定代表人职务,核准程放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二、备案事项。董事变更,由韦静萱变更为程放;监事变更,由吴世定变更为洪浩;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总经理由韦静萱变更为程放,财务负责人由刁文彬变更为袁杰;营业地址变更,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1号楼二十层2022、2023号办公”变更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3号楼十七层1728号办公”。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