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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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宁市汇龙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函
桂金监贰函〔2023〕131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5-11

南宁市汇龙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汇龙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扩股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邕汇龙湾司报〔2023〕2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增资扩股。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增资扩股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由原自然人股东张玉雯、李健军、黄神、何东军各出资200万元,新自然人股东陆锦铧、梁惠莎、邓浩各出资400万元。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为:广西龙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股30%;张玉雯、李健军、黄神、何东军、陆锦铧、梁惠莎、邓浩各出资400万元,各占股10%。。

二、修改公司章程。依据变更事项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增资扩股完成后,须凭验资报告原件及经营许可证原件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五、备案。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特此批复。




2023年5月4日